湖北日報訊 記者 趙峰 通訊員 萬俊梅
  網事回放
  近日,有網友爆料:省客集團新榮村客運站買票到紅安客運站票價37元,外加一份“人身意外傷害保險”1元,共計38元。但從紅安客運站到新榮村客運站,票價32元,沒有那份保險。同樣的線路,為什麼價格不一樣?
  另外,在新榮村客運站買票時,只有要求不買保險,售票員才不給;只要不說,就會加收1元錢的保險費。網友質疑,不買保險,出了意外就沒人擔責?
  記者調查
  昨日,記者從省客集團瞭解到,該網友所說的“線路相同、票價不同”的情況確實存在,這是由於站級差異、地區差異所決定的,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。
  省客集團運輸部負責人表示,客運汽車的票價是由物價部門確定,但只規定了最高限價,沒有最低標準。因此,企業可根據市場及客流情況適當下調價格。“新榮村客運站是一級站,紅安客運站是二級站,這就是站級差;從武漢至紅安的客流量與從紅安到武漢的客流量也存在差異,這就是地區差。綜合這些市場因素,票價出現差異是正常現象,在其他線路上也存在類似情況。”該負責人說。
  對於網友所說的“不買保險沒人賠”的問題,該負責人明確表態說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:“乘客手中的車票就是合約,我們會對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。”購買保險採取乘客自願原則,一旦發生交通事故,購買保險的乘客多了一種理賠渠道、多一項賠償金;而對沒有購買保險的乘客,承運人也會根據相關政策和法規進行賠償。
  (原標題:同一條線路,為何來回不同價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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